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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招投标地方性规范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文号:(辽住建〔2012176号)  发布日期:2012-05-09

 

http://www.cebpubservice.com/ctpsp_policylaw/jsp/zz/policies_info.jsp?documentId=4a56e61634ff4c6688e97669e1bc8099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辽住建〔2012176号)

 

各市建委,绥中县、昌图县建委: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简称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促进招投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开展,现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59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通过制度改革,实现了招投标电子化,使市场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秩序不断好转,管理日趋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简称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促进招投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开展,现就加强招投标管理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履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职责,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力度, 推进两场联动监管机制的建立,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与纪检监察部门实现联动,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市场准入和IC卡管理。强化投标人IC卡管理,对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建设项目,应严格履行刷卡认证制度,对于未建立企业信息库和无投标人IC卡进行投标的行为,要进行限制,严防弄虚作假、围标、挂靠以及规避监管的行为。

 

三、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我省将在年底前,实现全省评标专家资源整合,打破地区界限,形成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的网络管理体系,并在20135月底前与住房和建设部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网络对接,为远程评标的开展,整合评标专家资源。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扩大评标专家库的储备量,要把具备评标专家条件的懂业务、懂技术、懂管理的人才吸纳到评标专家库中来,要加快资深专家库的建设,作为向建设部综合专家库推荐的后备人选,要注重对特殊专业稀缺专家的增补,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项目的评标需求。

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严格评标专家IC卡刷卡认证和CA印章签名制度。开展评标事后评估和责任追究,积极探索招投标特邀监督员和社会公众旁听方式,解决评标活动中有失公正的环节,提高公平竞争的透明度。

 

四、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推行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制度,从七月一日起,凡是资格延续和企业升级的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均须提供省信用评价管理部门认定的信用等级评价报告,未能提供的,视为不具备申报资格。

推行代理项目项目负责人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备案时,必须通过刷卡认证,刷卡认证必须由两名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其中应保证一名注册造价师)和持有IC卡的相关人员组成,从事代理活动的人员必须与刷卡人员相符,并实行挂牌上岗服务。

 

五、进一步完善有形市场功能建设,为电子招投标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服务及设施,建立评标专家交易平台抽取机制,为实现远程网络评标,培育市场公平竞争氛围,促进建筑市场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辽住建发〔201222号有关精神,结合各地实际,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指导本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