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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招投标地方性规范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启用河北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0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357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开发建设了河北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简称招管通),即日起正式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启用河北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行为,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对于全省加快推动电子招标投标进程,尽快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二、招管通启用后,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部门依法开展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工作,包括政策法规与监管信息发布、办理招标方案核准、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督、以及有关监督备案事项等应通过该平台以无纸化方式办理。

三、各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尽快完成有关工作和系统的转换,确保在91日前全部过渡完毕。为保证日常监管工作不受影响,过渡期间,平台可暂时采取用户名登陆“CA登陆并行的运行方式。自201791日零时起,平台将完全切换为“CA登陆运行方式。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部门于715日前完成CA申领工作。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为全省行政监督部门提供网上办理CA 专属通道,请各单位通过招管通首页的CA办理入口进行申请。(网址:www.hebeiebas.gov.cn 

(二)各部门首次使用招管通须用CA主锁登陆并绑定,按要求完成相关设置后,方可正常使用系统。请务必在取得CA证书后,尽快登陆平台完成绑定设置,以保证监管工作不受影响。为分清监管责任,所有主锁和副锁均实行实名制,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内部工作分工,使用主锁对所属副锁进行实名绑定和权限分配。

(三)招管通的具体使用方法详见平台中的操作指南。请各单位抓紧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使用,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各市发展改革委(局)要加强指导,并可根据情况,适时组织辅导培训。

五、各部门在具体使用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开发维护单位联系解决。如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可随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反馈。

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      0311-8860076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办)    0311-87805317

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      0311-86935033

省水利厅(建管与安监处)        0311-86053193

招管通平台                 0311-886141693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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