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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业管理法律、法规

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    2007年第33

 

  现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自200811日起施行,原发布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公设技字〔2000285号)、《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同时废止。

  该办法及定额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地址:北京东四前炒面胡同,邮政编码:100010),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