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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招投标地方性规范

关于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实施主体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推动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现对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的实施主体提出以下指引意见:

一、声屏障工程不属于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得以绿化工程的名义,将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由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统一实施。

二、根据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的施工组织方式和工程特性,宜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单位一并实施。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