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手机扫码下载APP
法规汇编
搜索
咨询 登录
登录
第四部分 招投标地方性规范

省发改委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发改价调〔2021〕202号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按照《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要求,依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明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

原省物价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2017〕61号)予以废止。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PDF 附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