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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招投标地方性规范

关于印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生活垃圾处理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公共停车场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财政局,福州市城管委、规划局,泉州市公用事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财政金融局:

  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63号)文件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我省公共服务领域,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制定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生活垃圾处理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公共停车场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