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财政(税)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贯彻意见另行印发。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7月5日
财建〔2015〕111号: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pdf
(下载地址:http://zwgk.gd.gov.cn/006939991/201607/t20160707_662460.html?keywo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