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的通知》(粤财规〔2017〕2号)规定,为规范省级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结(决)算审核相关制度
省级主管部门开展基建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各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制度依据主要有:
(一)《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
(三)《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
(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
(五)《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的通知》(粤财规〔2017〕2号)。
(六)《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令第205号)。(七)《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粤府〔2000〕41 号)。
(八)《广东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民用建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01〕4号)。
请省级主管部门按照上述相关工作规范,确实履行工程结(决)算审核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审核工作规范有序、审核结果完整准确。
二、建立省级主管部门工程结(决)算审核制度规范
完善本单位基建项目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工作规范,明确基建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程序、审核依据、审核方式方法、审核资料要求、审核监督检查等,加强风险防控,并按粤财规〔2017〕2号文要求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规范开展工程结(决)算审核工作
(一)省级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报送的基建项目结(决)算应先组织审核,后办理批复。
(二)省级主管部门应遵循项目概算控制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控制结算的原则,以经立项审批部门批复的项目概(估)算为控制依据,对下属单位报送的基本建设项目结(决)算开展审核。
(三)省级主管部门应严格遵照国家和省关于工程量、价、费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范围、标准和支出,严禁超标准、超规模建设。
(四)结(决)算送审金额超过立项批复概算的,项目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督促下属单位整改。需要调整概算的,应按规定程序报原立项审批部门审核,完成项目概算调整手续后再组织开展结(决)算审核工作。在调整概算批复前不得办理工程结算。
四、做好审核结果的报备及配合抽查工作
(一)审核结果报备。项目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批复工作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文件及审核报告以书面方式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时将相关材料上传至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系统。工程结(决)算原则上应以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准立项的项目为单位整体报备,因分期建设等特殊原因无法以项目整体备报的,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建设单位编制省级财政投资项目结(决)算分期控制概(预)算说明,分解各期备案对应的具体控制的概(预)算金额,各分期报送的结(决)算合计不得超过批复的概(预)算。
(二)配合抽查工作。省财政厅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报备的基建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报告进行抽查。具体抽查项目,省财政厅将以书面方式通知省级主管部门,被抽查的省级主管部门应根据通知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具体抽查时间和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将另行通知。
五、加强工程价款结(决)算监督
(一)省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工程价款结(决)算的监督检查,重点审查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及各项费用的计取、合同协议、施工变更签证、人工和材料价差、工程索赔等。
(二)省级主管部门在审核及监督中发现项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规定责令项目建设单位限时整改,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如实反映情况。涉嫌违法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项目结(决)算审核报告要求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项目结(决)算审核报告要求
一、审核报告范围
审核报告是指省级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省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后形成的审核成果文件。审核报告分为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二、审核报告的内容要求
(一)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包括审核结果和说明、结算审核对比表2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审核结果和说明:包括项目的立项及估(概)预算批复情况和审核结果;招投标情况、建设实施内容、工期及验收情况、预备费使用情况、设计变更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审核依据、核定造价、核减事项及原因、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相关内容。
2.结算审核对比表: 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要求编制。
(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包括审核报告和说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表2个部分,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有关要求编制。
三、审核报告的装订要求
省级主管部门报备的结(决)算审核报告需装订成册、连续编页码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