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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招投标地方性规范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等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决定废止《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价〔200787号)。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该文件不再作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政策依据,各地有关部门应对依据上述文件制定的收费政策进行清理,及时废止、修改。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6926